公证常见问题解答

2016-04-30 11:00

                                      

  (一)未成年人能否申办公证?什么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人是可以申办公证的,但应由其监护人(也即法定代理人)代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在其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时,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成年的兄姐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或者处分大额财产时,应当由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理;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应当保证确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正确认识事物并进行判断的能力,包括年龄和精神状态两个方面。在我国,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个范围之外的一般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旅居国外的华侨回国结婚时,应当办理何种公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华侨在国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应当提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该证明可由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公证、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公证。建议旅居国外的华侨回国结婚时提前办妥相关证明。  

  (三)想在中国国内办理购买或出售房产等事宜,但本人无法回国,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当事人可以办理房产委托书公证。委托书公证的意义在于,在当事人在外地,不便亲自办理有关手续时,可以把相关事务委托给他人,并通过办理公证,对该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书面予以证明;受托人可以向国内有关部门出示经公证的委托书,从而顺利办理有关手续。  

  当事人可以向驻在国当地公证机构提出委托书公证申请,并在当地认证机构(一般为外交部门)及我驻外使领馆办理认证。当地公证机构不接受我公民的公证申请,或者不能为中文委托书出具公证的,当事人可以到中国驻外使领馆提出委托书公证申请。  

  (四)委托书、声明书能否提前签好当事人名字再送至使领馆办理公证?  

  委托书、声明书公证的意义在于,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证明委托人、声明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防止他人伪造或冒名顶替,使接受委托书、声明书的当事人消除疑虑。委托书、声明书是委托人、声明人的意思表示,委托人、声明人必须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声明书上签名或捺指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五)想委托他人出售国内房产,但房产证还没有拿到,如何申办公证?  

  无论在国内公证机构还是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公证的事项涉及房产转让的,都会要求当事人提交房产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尚未办妥房产证的,当事人可以先申办委托他人在国内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的委托书公证。  

  (六)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应当两人共同办理房产委托书公证?  

  应当注意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并不当然是夫妻共有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财产所有形式,约定婚前及婚后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无约定的,夫妻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共有房产是房产共有情形中的一种。公证事项涉及对共有房产进行转让、管理的,应当全体共有人共同申办或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通过房产证等能证明确系夫妻共有的,应当夫妻二人共同申办公证。  

  (七)对委托书的形式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是应当自行书写还是按国内房管部门等提供的样本填写?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委托书一般包含下列内容:委托人基本情况,受托人基本情况,所涉房产的具体情况,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委托人的签名、捺印,日期等。  

   委托书可由当事人自行草拟打印或根据国内有关机构的要求制作。委托书内容不完备或表达不准确的,当事人应当自行更正;委托书中不得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虚假、不当的内容。  

  (八)华侨子女在国内考学、加分等,国内要求提供华侨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相关公证?   当事人可持有效护照及当地居留证明到驻在国当地公证机构或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居留公证。居留公证主要用于到中国国内办理华侨身份认定时使用。华侨身份的认定由国内侨务部门负责,居留公证仅作为对居留事实的判定。  

  (九)本人已经来到国外,不便回国,如何办理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等公证? 

   中国国内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结婚证等,中国驻外使领馆不掌握相关证书的真实情况,应在国内办理公证。当事人身在国外、不便回国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到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已将国内出具的证书带至国外的,应根据国内公证机构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