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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出境
1、须持中国有效护照(不可购买伪造的假护照)在国内办妥塔国入境签证。在塔驻华使馆申办签证时写清要求,办完后要检查签证种类、实际目的、期限是否相符,以免来塔后出现问题。
2、入境时须填写两份海关申报单,并在申报单上如实填写所携带人民币和外汇数额及须申报的物品,不可隐瞒或不如实填写,否则一旦被塔方查出后果严重。在出境时务必出示入境时填写的海关申报单,并如实申报。
3、入境时注意查看塔边防检查站是否在护照上加盖了入境章,塔海关是否在海关申报单上加盖了验讫章,如塔边防检查站未盖入境章或海关未加盖验讫章,在塔申办居留登记和出境时会遇到麻烦。
4、严禁携带、贩运和销售毒品、酒精、药品(包括自己治病所需的各类精神药品)等违禁品或需特殊批准的物品。
二、 在塔居留及办理居留手续
1、临时来塔的中国公民和在塔的留学生可自由选择住处,可住旅馆或私宅。住旅馆须由接待单位或个人出具证明或申请。
2、在塔临时逗留的中国公民抵达目的地后,其护照应于三日内在塔内务部护照签证处[Отдел виз и регистрации(ОВИР)地址:杜尚别市,卡尔巴耶夫大街36/3号(пр.Н. Карбаева, 36/3)电话:275554,275569]办理居留登记手续或办理去巴达赫尚州旅行许可。有接待单位者,由接待单位出具申请函;无接待单位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其住处须与申请函中所指地址相符。如不相符,则被视为违反居留法规。如更换住处,须及时去护照签证处办理变更手续。
3、由塔方有关部门、中国大使馆及商务处接待的团组人员,其居留登记由接待单位到塔外交部办理,其他人员应自行到当地护照签证处办理。塔旅馆也可为其下榻旅客办理居留登记手续。杜尚别市以下三家宾馆可为其下榻旅客办理居留登记手续:
(1)阿维斯塔宾馆(Гостиница Авесто)
地址:鲁达基大街105号(пр.Рудаки, 105),电话:211280;
(2)塔吉克斯坦宾馆(Гостиница Таджикистан)
地址:韶捷姆尔街22号(ул.Шотемура, 22),电话:213356,213358,213352;
(3)杜尚别宾馆(Гостиница Душанбе)
地址:鲁达基大街7号(пр.Рудаки, 7), 电话:219607,219655。
4、中国公民的护照交护照签证处办居留手续期间,护照签证处应出具临时证明。证明上一般应注明姓名、护照号码。请注意主动索要该证明。
5、持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或探亲、学习等非商务签证的中国公民不得从事商贸活动,不得进入货柜,否则一旦被塔方查出将被视为违反塔的居留规定。
6、塔护照签证处在认为有必要核实外国公民的住处是否与居留登记所指地址一致的情况下才登门查验护照。
7、中国公民在塔居留登记有效期到期前,应及时去护照签证处办理延期手续。如过期补办延期手续,护照签证处将视情予以罚款。
三、 过境
如前往第三国经过塔境出机场,须事先向塔驻外使领馆申办过境签证。持第三国签证从塔过境转机,如不出机场,可免办塔过境签证;如自第三国返回经塔境出机场,须向塔驻外使领馆申办过境签证。
四、 护照延期及补发
1、出门须随身携带护照,以备塔警察检查。护照须小心存放,谨防丢失,并做好护照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
2、护照过期前应亲自到中国驻塔吉克斯坦使馆领事部办理延期手续,因公普通护照和公务护照延期须出示国内发照机关同意延期的公函。
3、临时来塔的中国公民,在离开中国前,应仔细检查护照有效期和签证页,如所剩不多,应在国内办好护照延期及加页手续。
4、护照一旦丢失,应立即向就近的警察局报案并要求塔警察局出具报失证明,如持用因私普通护照需向当地任何一家报社登报寻找或声明该护照作废。
丢失护照者应持报失证明、刊登声明的报纸及能证明其中国公民身份的证件到中国驻塔使馆申办新的证件,经使馆审核后决定补发新护照或颁发旅行证件。
5、护照丢失后,如已领取新照,应向塔护照签证处申请补办登记手续,护照签证处根据原登记予以补办。如原登记已过期,将被课以罚款,限期离境;如已领取旅行证,应立即向护照签证处申请出境签证,此类签证的停留期限一般不超过七天。
6、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国政府颁发的国籍证件,属政府财产。在任何情况下,中国公民均不得将其所持护照交他人作任何形式的债务抵押,对违反者,中国大使馆有权吊销其护照。
五、 定居
1、持因公普通护照或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不得申请在塔定居。违反者,一经发现将被吊销其所持中国护照。
2、中国公民申请在塔定居须事先在国内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办同意其出国定居手续。
3、未取得在塔长期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欲申请塔籍,须先回国办理退籍手续,不得擅自加入塔国籍。
4、如发生违反塔法律行为,护照签证处有权缩短旅塔外国侨民的居留期或取消居留权令其出境。
六、 安全须知
1、了解并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各种手续要办理齐全。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外出应随身携带护照等证件,护照、签证、工作许可证、学生证、合同等重要证件应做好复印件另外保存。
4、现金及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5、选择住所时应全面考虑安全因素,尽量避免住楼的一层和最上层,住宅应安有安全门、门上装有安全防护链和猫眼。
6、傍晚或夜间乘坐出租车,应拔打333333电话通过调度台订车,不要乘坐私人汽车。如出租车内已载有其他乘客时应拒绝乘坐。
7、在娱乐场所应避免与提供色情服务和形迹可疑的人接触。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将陌生人带到自己的住所内。
8、在公共场所(商场、酒吧、舞厅等)不要张扬所携带的大额货币,无论是外币还是塔币。
9、兑换外币时应选择封闭式的银行兑换点。不要在黑市上换汇。发现假币后应带证明人去警察局报案,千万不要把假币留在身边。
10、不要参与赌场或塔法律所禁止的街头赌博活动。
11、如警察局的工作人员要求进入居民住宅例行检查,应先确认来人的身份。警察除穿警服外,还应出示其工作证并佩带有号码的胸牌。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亦应出示其工作证(如居民委员会、房屋管理局、煤气公司、电业局、电话站等等)。应通过门上的猫眼或安全链确认来访者身份。如果感到来人可疑,就不要打开安全链为其开门,应打电话叫邻居(最好是男性)出来帮助确认来访者身份后,才可将其同邻居一起放进家门。应请来访者告知其单位的值班电话,并按此电话通过值班人员确认来访者的合法性。
12、在警察查验护照时,应请其出示身份证件并将其身份证件的号码、姓名和胸牌号码记下来。如果警察要求被查者随其一同乘车到警察局去,应记下车牌号码并将此事通知使馆。
13、必要时请拔打塔内务部外国人管理局(отдел МВД по иностранным гражданам),地址:高尔基大街29号(ул.Горького, 29.),电话:211366;向中国驻塔使馆求助电话:242007。
七、 报案
1、凡遇身份不明者敲门,一律拒开。如来人强行破门,请速拨打02电话报警。
2、中国公民报案可去居留登记所在地区警察局 或去塔内务部(ул. Горького , 29。电话:210836,212401,279898)、塔内务部所属的外国人管理局(地址见上)。
3、到警察局报案后,应将案情书面材料报中国驻塔使馆领事部。书面材料须写明以下内容:案发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护照号码和详细住址。
在遇警方不受理报案的情况下,可向当地检察院提起申诉。
4、对警方所作录供、证词等材料履行签字手续时,务必先对所出供词、证词材料核实无误后方可签字。否则应拒绝签字。
5、重大案件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请其参与警方和法院所作调查和裁决的全过程。如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作出判决之日起10日内向高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八、做守法公民,树良好形象。
旅塔中国公民应自觉遵守塔国有关法律规定,遵守社会公德,保持住所的整洁、卫生,保持住处肃静,不得大声吵闹、喧哗影响周围邻居。自觉注意保持衣冠整齐干净,言行举止文明,保持良好形象。
九、投诉电话
鉴于塔少数警察对我公民进行敲诈勒索、粗暴执法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保护我公民合法权益,我请塔方设立投诉监督电话。我公民遇到塔警务人员违规执法和敲诈时请拨打以下监督电话投诉:
211366—塔内务部外国人管理局(ул. Горького , 29.)接收有关警务人员违法行为的投诉。
十、常用地址、电话
中国公民在塔应熟记下列电话,以备紧急情况时使用:火警01,匪警02,急救03,煤气事故04。
中国驻塔吉克斯坦使馆地址:杜尚别市,鲁达基大街143号(пр. Рудаки, 143)
使馆值班电话:242007
领事部对外办理证件接待时间是每周一、三、五上午08:30至12:00。中国公民咨询有关事宜可随时接待。
杜尚别火车站地址:纳扎尔韶耶夫科学院士路35号(ул. Академика Назаршоева, 35.)。
电话:218854,273790,276347,277159,218334
铁路旅客服务处:210995,277169,2942609
杜尚别机场地址:吉波夫街124号(ул. Типова, 124.)。
机场售票处电话:215616
机场航班咨询电话:211966,217184
中国驻塔吉克斯坦大使馆
二OO五年十一月 |